世界周刊 2015年10月25日 问答

问答 1. 2. 3. 4.


问答 1.

偷渡遭罚 移民不需申请豁免


一位儿子问:

我现在是美国公民,我妈妈从墨西哥偷渡入境后,10年前被驱逐出境。我正在为她递交I-130亲属移民的表格来美国。因为她已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她是否需要申请豁免或其他文件才能移民。如果需要的话,现在我要如何做?

李律师答:

当你母亲去移民签证面谈时,她应该带10年前离开美国日期的证明文件;还有证明自她离境后去了那里,做了什么事。请注意,领事官员经常会要求一些和案件不相关的文件,其中对驱逐前的事也会感兴趣;但在没有欺诈,刑事指控或其他的禁令情况下,不需要进一步的文件,也没有申请豁免的必要,因为她已经因为驱逐出境或非法居留,受了应有的惩罚时间。

问答 2.

先调档案 再取消移送出境令


一位非法居民问:

我在美国非法居留超过20年,和警察没有任何麻烦,奋力拼搏和缴税。5年前我离开美国。我刚刚才发现自2010年起,我有移送出境令。我想把这个法令从我的纪录中除去,因为我从来不知道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能做些什么?

李律师答:

大多数联邦巡回法院已对这种离开美国的外籍人士是否可以重新开案的问题,判定允许外籍人士申请重新开案或重新考虑的动议。但是,你必须要有重审案件的理由,只声称你从来不知道自2010年起有移送出境令,这个理由不够,尤其当移民执法局可以说服移民法官,你已被适当的送达去上移民法庭的通知。你可能希望透过调档案的方式,查看是否法庭通知你上庭的方式有效,或者你希望由移民律师帮你去调档案。只有在这样的方式你可以开始诉讼程序把移送出境令取消。

问答 3.

F-1回国前游加,申请B-2较保险


一位F-1签证的学生问:

我是刚毕业的F-1学生,不想当实习生拿OPT签证,在60天宽限期结束后会回台湾。我的问题是,在宽限期内是否我可以去加拿大一趟,再返回美国。作为免签证计划国的国民,我也申请了一个电子旅游许可免签(ESTA)并已核准。我会给移民官员看我一周后从甘乃迪机场回台湾的机票,并且我在美国仍有存款。我是否应该在美国驻加拿大蒙特利尔申请一个B-2签证?有必要吗?

李律师答:

鉴于你描述的情况和你将提出的证据,我认为你对为什么你应该在免签证计划下允许回到美国作了一个非常合理的决定。当然,美国海关及边界保护局( CBP)官员有最终决定权,如果你被拒而提出抗议,CBP官员的主管有最终决定权。申请B-2签证并获得批准,是对CBP官员证明你已把你的情况呈给美国领事官员,他/她认为可行,所以发B-2签证给你。因此,有B-2签证对你而言是多一个好处,但是否必要值得商榷。

问答 4.

证明母子住一起 可申请签证延期


一位J-1学者问:

我获得一所名校的奖学金,做研究工作- 边学习边研究。这个时间是3年。我母亲去年来美,住了6个月,但她最近一次再来探望我时,机场移民官说她下次必须在海外呆6个月,才准再入境美国。期间到时她按时离境,已回中国3个多月。因为我是独子,我的父亲已经去世,她独自生活 。当她再回来时,有没有办法,让她留在我身边,直到我的课程结束为止?

李律师答:

有一项规定,允许像你母亲这样的人长期留在美国与你这样持有长期非移民身份的人在一起,如果他们能证明他们在外国是生活在同一个家中。你妈妈一则可尝试请美国领事官员在她的签证上标注,使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官员可以看出她此行的目的是要同你在一起,或著她可像往常一样进入美国,等时间快到了,以这个政策向移民局要求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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